自考宪法学考点:财产权的保障
立即购买
《自考视频课程》名师讲解,轻松易懂,助您轻松上岸!低至199元/科!
(1)基于财产权内在的自由权特征,财产权的实现首先要抵御国家权力的非法侵犯,国家对此负有不侵犯的义务;
(2)基于其社会权的属性,国家对财产权实现负有给付义务,即应该保障公民个人的财产不受侵犯。
(2)基于其社会权的属性,国家对财产权实现负有给付义务,即应该保障公民个人的财产不受侵犯。
本文标签:河南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:财产权的保障
转载请注明:文章转载自(http://www.hazikao.net)
《河南自考网》免责声明:
1、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,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。
2、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。联系邮箱:812379481@qq.com。
相关《自考宪法学考点:财产权的保障》的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