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0月河南自考《公司法》真题·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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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 选 择 题 部 分
注意事项:
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,不能答在试题卷上。
三、名词解释题:本大题共4小题,每小题3分,共12分。
26. 资合公司
27. 股东
28. 公司吸收合并
29. 人民币特种股票
四、 简答题:本大题共4小题,每小题6分,共24分。
30. 简述公司法是组织法的主要理由。
31. 简述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。
32. 简述公司形式变更的特点。
33.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。
五、论述题:本大题共1小题,共14分。
34. 论公司集团的作用及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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