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(一)

发布日期:2018-05-23 12:26:32 编辑整理:河南自考网 【字体: 】   【自考招生老师微信】
立即购买

《自考视频课程》名师讲解,轻松易懂,助您轻松上岸!低至199元/科!

  1. 行政法的调整的对象是“行政法关系”。

  2. 我国对公务员的考核结果不包括“良好”。

  3. 省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称为“地区行署”。

  4. 属于行政相对人的是“违反交通规则被警告的丁”。

  5. 政府对中级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,不得随意变更,不得反复无常指的是“信赖保护原则”。

  6. 有权改变或者撤消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是“国务院”。

  7. 行政征收是一种“应请求行政行为”。

  8. 狭义上的行政给付仅指“社会保障行政”。

  9. 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“法律的一般禁止”。

  10. 强制划拨、强制抵缴、强制扣缴、强制收兑、滞纳金、强制拆除、责令退还、强制收购等属于“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”。

  11. 甲因乙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请求行政机关裁决,这属于“侵权纠纷的裁决”。

  12. 我国第一部对行政处罚程序作了较完备规定的法律是“行政复议法”。

  13. 监察对象对监察建议有异议,提出异议的时限为自收到监察建议之日起“30日内”。

  14. 确立美国法院对国会立法的违宪审查制度的是“马伯里诉麦迪逊案”。

  15.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,属于“特殊地域管辖”。

  16. 不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是“证人”。

  17.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特色之一是“举证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”。

  18. 依《行政诉讼法》,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,对于规章“只能参照适用”。

  19. 再审行政判决的主要形式的是“变更判决”。

  20. 原则上受理行政裁判的执行案件的是“一审法院”。

  21. 提出‘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’的是“马克思”。

  22. 行政机关无权“制定法律”。

  23. 不属于我国行政法法源的是“行政法理”。

  24. 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、降职、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的权利是“职位保障权”。

  25. 对于违法失职的公务员,应当“给予行政处分”。

  26. 行政相对人是“行政主体的行为影响其权益的组织、个人”。

  27. 在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许多涉及重要的国家和公共利益领域,一般都不适用“行政合同”。

  28. 法律、法规授权的组织是“非国家机关组织”。

  29. 属于我国公务员的权利“辞职”。

  30. 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主要指“公民”。

  31. 属于行政行为的是“民警李某下班时间缉匪的行为”。

  32. 关于‘行政立法’的‘法’,是指“行政法规、规章”。

  33. 行政命令的实质是为相对人“设定权利和义务”。

  34. 对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开始施行的时间是“2004年7月1日”。

  35. 属于行政裁决的是“人民政府对民事纠纷的裁决”。

  36. 关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是“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不可以替代权利机关监督的制度”。

  37. 独立行使案件审判权的是“人民法院”。

  38. 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“15天”。

  39.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行政案件的审限为“2个月”。

  40.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主体是“国家审判机关”。

  41. 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属于“无效的行政行为”。

  42. 公安机关对吸毒者强制戒毒的行为,其性质是“行政强制”。

  43.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“行政相对人”。

  44. 某市区公安分局下设的一个派出所,对公民甲的违法行为予以50元罚款,并对其予以警告,甲不服,欲提起行政复议,享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是“某市区公安机关”。

  45. 不属于行政法的特点“各国通常有统一的行政法典”。

  46. 我国

[1]           ...




《河南自考网》免责声明:

1、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,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。

2、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。联系邮箱:812379481@qq.com。

河南自考便捷服务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串讲笔记

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(一)

日期:2018-05-23 12:26:32  整理:河南自考网  浏览(

  1. 行政法的调整的对象是“行政法关系”。

  2. 我国对公务员的考核结果不包括“良好”。

  3. 省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称为“地区行署”。

  4. 属于行政相对人的是“违反交通规则被警告的丁”。

  5. 政府对中级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,不得随意变更,不得反复无常指的是“信赖保护原则”。

  6. 有权改变或者撤消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是“国务院”。

  7. 行政征收是一种“应请求行政行为”。

  8. 狭义上的行政给付仅指“社会保障行政”。

  9. 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“法律的一般禁止”。

  10. 强制划拨、强制抵缴、强制扣缴、强制收兑、滞纳金、强制拆除、责令退还、强制收购等属于“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”。

  11. 甲因乙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请求行政机关裁决,这属于“侵权纠纷的裁决”。

  12. 我国第一部对行政处罚程序作了较完备规定的法律是“行政复议法”。

  13. 监察对象对监察建议有异议,提出异议的时限为自收到监察建议之日起“30日内”。

  14. 确立美国法院对国会立法的违宪审查制度的是“马伯里诉麦迪逊案”。

  15.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,属于“特殊地域管辖”。

  16. 不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是“证人”。

  17.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特色之一是“举证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”。

  18. 依《行政诉讼法》,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,对于规章“只能参照适用”。

  19. 再审行政判决的主要形式的是“变更判决”。

  20. 原则上受理行政裁判的执行案件的是“一审法院”。

  21. 提出‘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’的是“马克思”。

  22. 行政机关无权“制定法律”。

  23. 不属于我国行政法法源的是“行政法理”。

  24. 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、降职、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的权利是“职位保障权”。

  25. 对于违法失职的公务员,应当“给予行政处分”。

  26. 行政相对人是“行政主体的行为影响其权益的组织、个人”。

  27. 在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许多涉及重要的国家和公共利益领域,一般都不适用“行政合同”。

  28. 法律、法规授权的组织是“非国家机关组织”。

  29. 属于我国公务员的权利“辞职”。

  30. 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主要指“公民”。

  31. 属于行政行为的是“民警李某下班时间缉匪的行为”。

  32. 关于‘行政立法’的‘法’,是指“行政法规、规章”。

  33. 行政命令的实质是为相对人“设定权利和义务”。

  34. 对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开始施行的时间是“2004年7月1日”。

  35. 属于行政裁决的是“人民政府对民事纠纷的裁决”。

  36. 关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是“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不可以替代权利机关监督的制度”。

  37. 独立行使案件审判权的是“人民法院”。

  38. 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“15天”。

  39.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行政案件的审限为“2个月”。

  40.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主体是“国家审判机关”。

  41. 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属于“无效的行政行为”。

  42. 公安机关对吸毒者强制戒毒的行为,其性质是“行政强制”。

  43.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“行政相对人”。

  44. 某市区公安分局下设的一个派出所,对公民甲的违法行为予以50元罚款,并对其予以警告,甲不服,欲提起行政复议,享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是“某市区公安机关”。

  45. 不属于行政法的特点“各国通常有统一的行政法典”。

  46. 我国

[1]           ...


本文标签:河南自考 河南自考串讲笔记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(一)

转载请注明:文章转载自(http://www.hazikao.net
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hazikao.net/cj/4647.html



《河南自考网》免责声明

1、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,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。

2、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。联系邮箱:812379481@qq.com